就诊不迷路!最新就诊须知发布!

2025-09-19

01门诊挂号服务须知

1.挂号

我院微信公众号实行当日及预约挂号,患者可挂当日号源及3天以内的预约号源。每日0点更新未来第3天的号源。

2.看诊

1)医生看诊需面诊患者本人。

2)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续开药,可至现场免费挂便民门诊续方。

3) 急、危、重症患者请至急诊科就诊。

3.报到就诊规则

1)微信挂号号源无需取号,请凭手机上的二维码到相应诊区签到排队候诊。且按实际签到顺序排队候诊。

2)门诊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00-17:00上午部分专科门诊8:30-11:30,请注意挂号截止时间。

3)节假日门诊时间:上午8:00-11:00

4.温馨提示:

1)挂号当日当诊有效,过时作废,复诊需重新挂号。当日诊次因检验检查报告未出,未完成此次诊疗,可8日内至现场在导诊台签到处挂同一专科的免费复诊号继续完成诊疗。

2)不会使用微信预约的患者,可电话预约:17760978725。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周末、节假日:8:00-11:00。

3)为保障患者个人基础信息及医疗资料的准确,我院严格实行实名制就诊,请在我院已建卡但信息不全者在线完善个人基础信息,避免给您的就诊带来困扰。

4)因微信挂号未设定有优惠功能,对享受挂号优惠的人员(如:75周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俱乐部会员等)需到现场挂号。

5)关于退费:已经预约挂号因个人原因需退号者,系统支持未看诊号在就诊当天17:00前可操作退号(原路退回)。除挂号费外的其他费用,需到收费窗口打印发票后按退费流程进行退费。

 

02门诊缴费:

一、缴费方式

1.指引单动态二维码 2.微信服务号缴费3.自助机(收费大厅一楼设有自助机具)4.人工收费窗口

二、特殊缴费

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周一至周五上午,可前往便民门诊进行挂号、开单、缴费,普通社保缴费患者可在自助机或缴费窗口办理,(便民门诊设在院内急诊科旁)。

注意事项:财物请当面点清。有报账需求的患者请及时打印发票,各窗口及自助机具均可打印或微信公众号-诊疗服务-发票打印下载打印。

 

03取药注意事项:

缴费后,请携带缴费凭证及处方至药房拿药,取药顺序由系统自动排列(根据您的缴费时间进行排序),系统呼叫姓名前往拿取药品。取药时请仔细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数量请当面点清。

 

04报告领取:

1.X光、CT、核磁共振、检验报告可在相应检查科室处的自助机具打印报告或关注德阳德阳第五医院微信公众号后,点击诊疗服务,选择报告查询进行查看。

2.其他检查根据各检查科室报告领取时间为准。

 

05便民服务:

一、轮椅服务

我院泰山路大门入口右手边配有轮椅(急诊科门口),可扫描二维码自助借用(此处轮椅为社会商家投放,按实际收费标准计费)。

二、志愿者陪诊服务

我院门诊综合服务台专门设置有针对独行体弱或行走困难老人的志愿者陪诊服务,有需要的老人可自行前往总服务台寻求帮助。

三、其它服务

医院备有自助血压计,门诊各楼层均备有饮水机、充电宝、老花镜等。

 

06复印病历告知:

一、复印急诊病历,请携带相关证件(附后),在急诊科办理;

二、复印住院病历,请携带相关证件(附后),到病案室办理:

三、复印门诊病历,请携带相关证件(附后),请就诊医师打印门诊病历,到医教部盖章;

 

相关证件:

本人: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

委托代理人:患者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患者签名的委托授权书。

监护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被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

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和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如为近亲属委托代理人的,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保险机构: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保险合同、患者同意书;

公安、司法机关: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警官证原件。

 

07《医学证明书》办理须知

1.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人前来办理,特殊情况可由直系亲属代领,代办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2.病假证明按疾病诊断的性质来确定假期时间的长短,门诊医师开具病假证明的权限范围:急症病人一般为3—5天,最长为7天;住院医师权限为3天;主治医师5天;副主任医师7天,科主任及主任医师职称权限1月以内。

3工伤病假证明到医务部盖章,其他病假证明到住院部收费处盖章;原则上病假证明不补办、不提前开具。

 

08补办居民死亡证流程

1.家属携带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家属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到医务部核实后登记,通知有关科室负责接待处理。复印件由医务部留存。

2. 接待医生根据家属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病案室(食堂二楼)找到患者在我院诊治并死亡的病案(或急诊科医师120出诊记录里确定患者死亡的记录),认真核对死者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和死亡时间、死亡诊断等。

3. 然后接待医生开具居民死亡证明,并注明是补办及补办时间。

4.家属拿着重新开具的居民死亡证明到急诊收费窗口盖章。